昨晚聽新聞得知和樂邨房屋署發出告示禁止居民每晚11時至早上7時進行煑食,違者扣分,原因是有人投訴晚上有居民剁東西的傳出噪音,騷擾了他人。看到了這個報導,不禁感到有點兒啼笑皆非。真不知道該屋邨管理層的腦子裏想些什麼?少數人的不當行為,為甚麼不針對他們作出解決方法,而要犧牲大多數人的利益。
很多時候,問題一出現,管理層就會想盡快解決。常言道:方法總比困難多。在眾多方法中,哪個方法才是最好,才應被選出?這就是管理層存在的價值。每個方法均有優劣,如何選擇就要視乎方法的效度丶影響的大小丶更要身處不同的角度去感受,在制度和人情兩者之間作出平衡。還有,切勿忘記常理也是抉擇重要的因素。例如,和樂邨房署的告示就是不合情理,它沒有顧及一些需要在那段時間上班上學的人群,更沒有理會這通告不只影響和樂邨居民,更影響了其他居住在公私型房屋的居民。況且,這做法能完全禁絶居民私下煑食嗎?由此可見,這禁煑食的決定是不合常理的,是不智的,只是管理層想用權勢去禁絶少數不當的行為,用高壓恐嚇他人簡單地去達到目的,並沒有從根本去解決問題。面對這問題,如能針對個別被投訴者下功夫,雖然處理時間會較多,但總比簡單出份通告,日後卻招致排山倒海的投訴來得令人拜服!
其實,另一方面,作為教育工作者,學校裏的管理層有否也如房署的一樣,重制度輕人情,親少數棄大眾,政策架床疊屋,短視,不顧常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