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被灌輸價值觀時,對錯是很清晰的。事情一就是對,一就是錯,涇渭分明,絕不含糊;是非黑白,兩不相容。但年月日長,接觸人事愈多,開始學習到從不同人的角度,不同處事的方式去考慮,對錯的判定出現了模糊,感到很多時,是與非混在一起,很難一言概之。
或者舉些例子引證:記得有一次參觀活動,負責老師帶領一班學生參觀一個機構。機構於參觀後準備了紀念品給學生,但負責老師卻認為老師也是參觀者,也應擁有紀念品;儘管機構負責人解釋機構原意只給紀念品學生,但負責教師仍堅持要取得,更在不得要領下要求面見機構領導人。大家就在現場拉扯了十數分鐘後,機構為了避免人多擁塞及爭論,最後在妥協下多給了些紀念品。負責老師喜孜孜地帶了勝利品回校,更在教員室內誇誇其詞地讚揚自己如何舌戰對方,如何為教師取得福利。不過,她萬料不到,當她剛領取戰利品遠離,而我又剛好經過現場時,聽到機構負責人與同事的一番話:「這是一個怎樣的老師,不講理的,既貪心,又死纏,怎可以身作則,教好學生,有這樣的老師,學校也好不了多少!」
這番話一直傷透了我的心,一為學校,二為老師。我深信負責老師當時是希望帶隊老師也可擁有一件紀念品,對老師來說,動機是原始及好的,但遇到對方不允的反應而不肯作罷,繼續纏擾,最終導致老師及學校形象受損,當中的對與錯,是與非就不能一語道破,要從不同的角度去分析,才可細分當中應當和不當的行為。
而另一例子是關於老師續約的。一位以合約受聘的老師在學校任教了六年,雖然不是全心全意努力教學,但也盡本份,愛護學生,完成工作。學校連續兩三年有長職教師空缺都不給她調任,令她及其他同事感到詫異及失望,認為學校不近人情;然而校長認為她不夠主動投入,另聘新人會對學校更有利。雖然經過我勸說及調停下,老師答允日後主動些後終於獲校長允許簽了長約。
面對這兩件簡單的事例,前者有人認為機構對丶老師錯;有人認爲老師對丶機構錯;後者亦有人認為校長對丶老師錯;其實,從中可以見出:不同的觀點,不同的角度,對錯是廻異的,正如一塊硬幣有正反兩面,所以不論老師或領導,都應學習謙卑,善於觀察,精於分析,樂於包容,因為很多時候,認為對的有錯,錯的也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