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衡與決定>
近日,一個「逃犯條例」鬧得香港沸沸揚揚,政府與人民之間的裂痕越擴越大,對立衝突越演越烈,姑無論條例有否隱藏動機,特首的初心如何?現在的局面都是全港市民不樂於見到的。
眼見政府一步一步踏入難以挽回的境地,心痛得很,究其原因,是政府忽略民意,放棄機會,一而再,再而三做錯決定,才導致互不信任,倆不相讓的地步!
每個人每日都會作出決定,而決定有大有小,小決定只影響自己或周遭少數人,大決定影響一個團體,一個族群,甚至一個國家或整個世界。小決定由小市民自行決定,大決定就慣常落在領袖手中。由於任何大決定影響力大,覆蓋範圍廣,身當領袖的就必須小心,謹慎!一個合格的領袖,首要條件是要有願景和有心,能力當然要具備,而這能力不單包括擇善固執,也要知人善任,認清事實環境,審時度勢,適時作出妥協及平衡。很多時,領袖氣度不足,為了面子,決定錯了也不肯承認,想盡辦法遮掩,迴避,最後落得更難堪,更無法解決的地步!今日的香港領袖如是,學校很多的領袖亦如是!作為一個學校領袖(包括校長及主任),做決定前要了解決定的需要丶影響,洞察事情的執行步驟丶發展及結果,適當作出調節,更要平衡各方力量。可惜的是,部分領袖覺得這樣做很難為,需時需力,倒不如就不作諮詢,妄下決定;或下放權力,讓下屬討論決定,責任大家肩負,不集中自己身上。這種做法其實不智,只是逃避現實的方法;亦是一種極不負責丶不肯承擔的表現。
要做一個稱職的領袖,就要有領袖的風範,縱使艱難,權衡輕重下有時仍會作出了錯誤的決定。覺察了,就要認錯改正;接受教訓,不再重蹈覆轍,這才是一個真正受人尊重的領袖。
我也曾是一個小小的領袖,深切體會到做一個領袖的艱難,亦理解每天要下無數決定的痛苦,但我仍深信,下決定前作了充分的準備,協調平衡了各方的意見,減低了彼此間的矛盾與衝突,怨氣自然不易積聚,磨擦就不會愈來愈烈。我認為,作為領袖,大事固然要理,小事,也不可忽略,否則日積月累,事情就會發展到不可挽回的地步!願天下的領袖反省及深思⋯⋯亦祝願香港回歸繁榮平靜!